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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宗聖 - 學校活動 | 2022-09-27 | 點閱數: 244
一、 依據花蓮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 111 年 9 月 20 日花道安字第 1110001790 號函辦理。
二、 交通事故件數 6 成發生在路口,其中無號誌路口占整體路口死亡人數約有 3 成 5 ,故交通部訂定四季交通安全專案-第四季執法宣導重點為「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」。
三、 宣導內容為「駕駛於路口看到『停』標誌或標線、閃光紅燈,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,再開車」。
四、 電子字幕機(LED)及資訊可變標誌(CMS),建議宣導標語為:「看到閃光紅燈、『停』標誌、『停』標線,請停車再開」。
五、 宣導期程: 111 年 10 月為密集宣導期, 11 月至 12 月請持續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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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1【世界母語日♥ 我們一起說母語】

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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