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函轉花蓮縣文化局「114 年推廣生活美學教育活動」簡章一份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花蓮縣文化局為促進中、小學學生及學齡前幼童參與本縣優質藝文展演活動,深度認識在地文化,俾使文化向下扎根,提升藝文參與人口,增進學生美學及文化涵養,特制定本簡章,鼓勵學校辦理生活美學推廣教育活動。 二、 旨案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至經費用罄為止,歡迎各校函送申請表報名參加, 相關內容詳見活動簡章,或至該局官網查詢(官網路徑:首頁/便民服務/補助資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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