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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列表
一、
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1 日臺教學(五)字第 1110002968 號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1 年 1 月 7 日 FDA 管字第 1111800012 號函辦理。
二、
為強化民眾對新興毒品危害及防制藥物濫用相關知能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編製旨揭手冊,透過漫畫及貼文方式,提醒青少年勿輕易嘗試毒品,進而遠離毒害。
三、
旨揭手冊電子檔可逕至該署網站「反毒資源專區」(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文宣/出版品/專書與手冊)下載(網址: https://online.fliphtml5.com/cv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02019 號函及本府 110 年 12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100269495 號函辦理。
二、
教育部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Q&A」及「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」已公布於「防制校園霸凌專區」網站( https://bully.moe.edu.tw/index ,以下簡稱本網站)「法令」專區,請各級學校參考運用,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。
三、
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,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,可利用五大通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4961 號函辦理。
二、
依教育部 110 年 1 月 28 日臺教學(五)字第 1100012382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2 月 5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012679 號函略以,有關「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(以下簡稱因應小組)」及「校園事件處理會議(以下簡稱校事會議)」相關規範目的、調查小組成員組成、調查程序皆不相同,學校依各別法規所為調查報告僅為各該法規認定事實依據。如校事會議審認屬霸凌案件,應移由因應小組辦理,因應小組並得請求校事會議提供調查報告供審議參... 觀看完整文章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