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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46027 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學校衛生法第 24 條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應全面禁菸;並不得供售菸、酒、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;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3 條、第 91 條規定,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、飲酒、嚼檳榔。任何人均不得販賣、交付或供應第 43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之物質、物品予兒童及少年。販賣、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,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。
三、 為建立無檳校園,落實學校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 教育部為提升學校對跟蹤騷擾事件的認識與處理能力,協助各級學校遇有師生發生跟蹤騷擾事件時,能夠及時有效介入處理,並建立支持性環境,以保障師生安全與尊嚴,爰編製旨揭「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」。
二、 旨揭手冊電子檔路徑如下: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gender.edu.tw/web/index.php/home)首頁/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/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專區/宣導參考資源,歡迎下載參考運用,並公告於學校網頁以利宣導。
一、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學(一)字第 1130131359 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758 號(另見總統府網站 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 公報系統)。
三、 檢送「學生輔導法」新舊條文對照表 1 份。
一、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47397 號函辦理。
二、 行政院為有效打擊詐欺,特要求相關機關組成打詐國家隊,並通過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.5 版」,數位發展部主責「防詐」工作,爰製作防詐宣導短影片(雲端連結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9XcwlfjJIB5sOhq4fe4cMtcnfa2m9PFX/view?usp=sharing ),請轉知所主管學校協助於所屬網站刊播宣導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1 月 7 日臺教資通字第 1130105433 號函辦理。
二、鑒於學校使用媒體網路影音平臺(如 Youtube 等)上傳作業 時,可能因權限管理不當導致學生權利受到侵害,請各校 使用媒體網路影音平臺請學生上傳作業者,應注意旨揭事 項,做好帳號及權限之管理,降低風險,並請各校主管機 關加強宣導所轄學校。
三、綜上,為了維護學生的基本權益,各校應加強宣導學生使 用數位平臺之相關知能及素養,例如須注意隱私、分享等 相關設定,降低資料非經當事人同意之使用行為風險;此 外,教師使用數位平臺進行教學活動時,若課程所蒐集之 學生作業或報告內含個資或隱私資訊者(如學生影音資料 等),教師應妥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1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28423 號函辦理。
二、 內政部警政署為提升民眾日常生活安全,提供「警政服務 APP」供民眾下載運用,其中有關安全維護選項,例如 165 反詐騙專線、視訊報案、即時路況通報、高風險賣場及 113 保護專線等功能,對校園安全、社區聯防及學生通學有相當程度改善與助益,請貴校鼓勵家長及師生下載運用,讓校園生活多一分保障。
三、 為掌握學生涉入犯罪組織情資,俾提早預防及輔導,請貴校確實掌握是否有「涉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少年學... 觀看完整文章










